关于举办第三届辅导员(班主任)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7日发布人:程晓莉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年7月教育部第24号令)、《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促进各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交流,引领学生工作队伍不断加强学习,增强技能,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院举办第三届辅导员(班主任)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夯实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基础,提升专业技能,提高业务素质,推进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树立辅导员(班主任)职业形象,展示职业风采,强化职业认同,推进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职业化建设;激发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热情,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全院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时间安排
6月1日-6月26初赛阶段:各系按照初赛方案组织初赛。6月29日-7月3决赛阶段。
三、比赛方案
本届比赛均为个人赛,不设团体赛。各系按照初赛方案自行组织初赛,时间自行安排,结束后按照分配名额推选决赛选手。决赛由学生处团委统一组织,采用现场比赛形式,现场抽题,其他人员现场观摩。
决赛名额:土木工程系3人,水利工程系2人,财经系、机电与信息工程系、环境工程系各1人。
(一)初赛方案
1.笔试测试规程
(1)测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博文写作和案例分析。
(2)各系按照本系实际编制试题,参赛选手在120分钟内闭卷笔试作答。
2.主题班会规程
(1)参赛选手提前准备主题班会内容和形式。
(2)各系集中组织各参赛选手主题班会展示,每位选手限时10分钟。
3.谈心谈话规程
(1)选手出场顺序抽签决定,谈心谈话内容选手按照工作实际自行决定。
(2)参赛选手在指定地点进行比赛,其他选手在休息室等候。
(3)谈心谈话限时为6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工作人员宣布时间到时必须停止比赛。比赛结束前30秒钟,现场工作人员给予提示。
(二)决赛方案
1.案例分析规程
(1)此项在决赛阶段以现场展示方式进行,其他人员可现场观摩。
(2)选手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选手须提前了解比赛流程与规则。
(3)参赛选手在休息室等候,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每位选手需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抽取案例分析题目。
(4)案例分析限时为5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主持人宣布时间到时必须停止比赛。比赛结束前30秒钟,现场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
2.谈心谈话规程
(1)此项在决赛阶段以现场展示方式进行,其他人员可现场观摩。
(2)选手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选手须提前了解比赛流程与规则。
(3)参赛选手在休息室等候,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每位选手需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抽取谈心谈话试题。
(4)谈心谈话限时为6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主持人宣布时间到时必须停止比赛。比赛结束前30秒钟,现场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
3.主题演讲规程
(1)选手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选手须提前了解比赛流程与规则。
(2)参赛选手在休息室等候,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每位选手需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抽取主题演讲题目。
(3)主题演讲限时为5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主持人宣布时间到时必须停止比赛。比赛结束前30秒钟,现场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
四、评审工作
(一)评分标准
1.每个单项按100分计。
2.初赛三项成绩相加取总成绩;评委由各系自行安排;
3.决赛三项成绩相加取总成绩,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评委由工会学生处团委安排。
(二)评判规则
1.笔试由各系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评分标准采取统一阅卷评分。
2.初赛主题班会、谈心谈话由各系评委观看后进行综合评分。
3.现场比赛由赛场评委现场观看进行综合评分。
4.参赛选手决赛成绩由三项成绩相加确定,并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当出现选手总成绩相同时,确定为并列名次。
五、比赛要求及奖励办法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大赛的组织工作,把本届大赛作为考察和检验辅导员(班主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鼓励支持辅导员(班主任)积极参赛。本届大赛成绩将纳入辅导员(班主任)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及系学生工作考核。同时,学院将推荐成绩优异者参加河南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
(二)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如有并列按实际调整)。获奖者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的奖励。
 
 
 
工会 学生处 团委
201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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