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各班、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院学生抽烟违纪行为凸显的实际情况,学院将于3月6日—3月31日进行抽烟情况的专项检查治理,现通知如下: 1、学院各系、各班做好宣传和自查,并相互督促,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由院、系学生干部在校内组织检查。根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发现在校园内、宿舍、餐厅等公共场所抽烟,视情节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在教学楼内抽烟的,加重一级处分。 3、其他人员在校内抽烟的,学生干部有权利劝阻制止。 希望广大同学严于律己,认真遵守校规校纪,学生干部要争做禁烟表率,为创造清新、洁净、舒适、文明、和谐校园而共同努力! 特此通知! 学生处团委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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