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精神,推进我校学生会改革,建立职能规范、责任明晰、精简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发挥好学生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引导学生干部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会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时间
12月中旬
二、会议地点
另行通知
三、述职评议对象
校学生会成员
四、述职内容
以ppt汇报的方式,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五个方面展示任现职以来的学习、工作情况。
五、述职评议方式
1.撰写述职报告。述职评议对象根据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不少于800字,并于12月3日前将述职报告电子版报送校学生会办公室。联系人:花园路 石乃功 13007615663;港区 王琰博 17698823815。
2.线下述职。述职评议对象向评议委员会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评议考核。评议委员会根据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述职汇报情况等,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确定考核等次,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4.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奖励惩戒、评先评优挂钩。综合评价等次为“优秀”的学生干部,在年度相关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综合评价等次为“合格”和“不合格”的,校团委对个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在一学年中连续两学期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学生会组织,在年度表彰时直接认定为“优秀学生会组织”。
2021年11月24日